《奥德赛》引爆诺兰新作?一场250年帝国的文化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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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事儿闹的。克里斯托弗·诺兰刚放话要拍《奥德赛》,网上立马炸了锅,但热闹里头总夹着那么几句酸溜溜的俏皮话:一个建国才二百五十年、连自己神话都没有的国家,愣是把三千年前希腊老头子的陈年旧账翻出来,铺上IMAX的摊子就开张。这话听着解气,也确实戳中了某种文化上的软肋——美国人那点家底儿,翻来覆去就是超级英雄那几本小人书,跟人家荷马的史诗一比,确实像个暴发户站在老贵族面前,口袋里叮当响,但讲不出什么祖上的荣光。
但你真要把这话当真,那就错过这故事里头更耐人寻味的门道了。

咱先把这老故事捋一遍。特洛伊那边打了十年仗,终于用木马计拿下城池,希腊联军里那个最鬼点子多的伊萨卡国王奥德修斯,带着手下弟兄们扬帆起航,打算回老家。就这么一段原本十天半个月的航程,他硬是漂了十年。为啥?因为他瞎了海神波塞冬独眼巨人儿子波吕斐摩斯的眼珠子,那位脾气暴躁的海神记了仇,死活不让他上岸。这一路上,他撞见过把人当烤串吃的独眼巨人,差点被女巫喀耳刻一锅端变成猪猡,听海妖塞壬唱歌听得心神荡漾,又怕自个儿跳海,只能叫水手把他五花大绑捆在桅杆上,嘴里塞上蜡。最狠的是,他在仙女卡吕普索的岛上被软禁了整整七年,那仙女开出的条件是人间顶配:你留下,咱俩过日子,你从此长生不老,永葆青春。奥德修斯怎么答的?他坐在海滩上,望着没有边际的大海,哭,天天哭,哭完了还是那句话:我得回家。
家里头什么样呢?他老婆佩涅洛佩,在伊萨卡岛上被一百多个贵族青年团团围住,那帮人赖在他王宫里不走,每天杀猪宰羊,喝得酩酊大醉,把他家产败得精光,还商量着要把他儿子忒勒马科斯也干掉,好彻底断了王室的根。佩涅洛佩被逼得没法子,只好放话:等我给老公公织完这块寿衣,就改嫁。白天织,晚上偷偷拆,就这么织了三年,愣是把那帮求婚者骗得团团转。

最后奥德修斯在女神雅典娜的掩护下乔装成乞丐回了家,跟儿子对上了暗号,抄起那把只有他能拉开的弓,把这百来个流氓挨个射了个对穿。完事儿他抱着老婆,俩人谁也不说话,哭了一场。
你要是非拿中国故事来比,最像的八成是《西游记》。都是组团上路,都是九九八十一难,奥德修斯用木马计攻破特洛伊,那机灵劲儿像极了孙悟空的七十二变;他拒绝仙女的挽留,一门心思要回家,那股子执拗倔强又跟唐僧不取到真经不罢休的劲儿有几分神似。海上的独眼巨人、海妖塞壬,对应中国神话里那些占山为王的妖魔鬼怪,也说得过去。

但内核完全拧着劲儿。唐僧取经是往外走,去西天求真理,为的是普度众生;奥德修斯回家是往里收,回那个贫瘠多石的小岛,回到老婆孩子热炕头。一个讲信仰,一个讲乡愁。你要说这俩哪个更高尚,真不好说,但那股子劲儿完全不同——唐僧是把小爱放下,奥德修斯是把小爱当成命根子来守。
更贴近的其实是那条辅线。佩涅洛佩,她跟中国戏曲里的王宝钏一样苦——丈夫上战场,她在家苦等十八年,面对上百个追求者,用“织布拖时间”这种法子硬扛。但王宝钏是纯粹的被动,等到头来还落个悲剧收场;佩涅洛佩不一样,她从头到尾都在动脑子,白天织晚上拆,不是被逼无奈才想出的下策,而是她作为女王在权力博弈中主动落子。最后两口子联手射杀求婚者,那场面不是什么“苦命女人终于得救”,而是两个智商在线、互相了解的老搭档默契收网。这个女性形象,放在两千多年前的叙事里,太超前了——她不是等着被拯救,她是和丈夫并肩作战的半个军事统帅。

要是用咱们评书的腔调来讲这故事,得叫《智多星返乡记》,再白话点儿:一个打了十年仗的大老爷们儿,又花了十年工夫跨海回家,到家发现屋里蹲着一百多个二流子逼他媳妇改嫁,他干脆装成叫花子进门,把那帮孙子全突突了。说来说去,无论东西方,最朴素的道理就一个——人走得再远,得回家。
现在回头再看那句话,说美国没文化,只能捡希腊人的剩饭,这话看着解气,但真相比“拿来主义”要复杂得多。美国确实是个移民国家,没有从部落到国家那种漫长的神话谱系,希腊罗马那些传说、北欧的神话、亚瑟王的圆桌骑士,本来都是欧洲人的祖产,不是他从土里刨出来的。但美国人自己不觉得这叫偷,他管这叫继承——你可以说这是文化上的流氓逻辑,但人家认的是一套“西方文明共同体”的账。他拍《特洛伊》、拍《角斗士》、拍《奥德赛》,心态不是“借别人的东西撑场面”,而是“这本来就是我文明谱系里的故事”。这是一种相当拧巴的心理——既没那么厚的家底,又端着当世老大的架子,面对欧洲几千年的文化沉淀,既有点底气不足,又带着一股“这玩意儿我拍给你们看”的傲慢。

你要是真逼着美国拿一套自己土生土长的神话体系出来,漫威和DC那帮超级英雄还真就算数。超人是从氪星来的外星人,但他在美国小镇长大,代表的是美国最理想的自我想象——移民出身、真理正义,永远站在弱者那边;美国队长背负着二战老兵的记忆,是那种带点守旧、带点天真的爱国情怀;钢铁侠身上全是最典型的美国科技霸权思维——天才、狂妄、有钱,但他也真干拯救世界的事;蝙蝠侠呢,更美国了,那是法律与正义之间的灰色地带,一个用非法手段维持秩序的法外之徒。这套东西虽然常被人说成爆米花快餐,但它确实影响了几代人的世界观,论输出价值观的能力,不比荷马史诗差。只是这些故事再热闹,总归少了点儿古典的重量,像个揣着新跑车钥匙的年轻人,但听到老宅深院里传出的钢琴声,还是会忍不住探头往里看。
于是美国的文化策略就这么拧巴着:一边炫耀自己新买的跑车,一边又跑去拍卖行拍回一幅文艺复兴名画挂客厅。你说是虚荣也好,务实也罢,反正家里挂点儿什么总比空着强。

可说到底,《奥德赛》最吸引人的地方,恰恰是它早已跨过了民族的边界。诺兰拍这电影,他不是要把希腊祖先的光荣往事拍给希腊人看,他拍的是“一个男人想尽办法回家的艰难过程”——这个内核是全世界通用的。你一个中国观众看奥德修斯,你不会觉得这是“外国人的爸爸”,你反倒会想起“家书抵万金”那五个字,想起《西游记》里那些惦记着回大唐的妖怪,想起你自己出差在外头惦记的那口家常菜。这就是伟大故事的魔力——当它足够深刻,能戳中一个人类共通的情感点的时候,它的起源地就成了背景板,它属于所有人。
美国之所以能这么心安理得地把这些老故事端上桌,也正是因为它们在几千年的流转里,早就不是某个城邦、某个民族的私藏了。莎士比亚写《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乔伊斯把《尤利西斯》写成布鲁姆在都柏林的一天,奥德修斯这个故事本身就靠不断地被重讲、被改编、被注入新的时代语境才活到今天的。诺兰拍它,不过是这条长链上新的一环。

你还在纠结美国有没有自己的神话,人家已经在琢磨怎么把一个三千年前的老故事拍得让二十一世纪的观众依然在电影院里头攥紧拳头。你还在数他家里有没有能拿得出手的传家宝,他已经把别人家的传家宝擦得锃亮,放到全世界面前摆着了。这当然谈不上高尚,但确实是一种能力。
至于我们自己的《西游记》和《封神演义》,那些传奇不缺,它们比《奥德赛》更斑斓、更奇诡,只是我们需要一个能把它们重新讲好的语言。当我们在期待一部属于中国的《奥德赛》的时候,也许先别急着对标“英雄归乡”这种主题,想一想:我们这个时代,每天奔波在外的中国人,心里最惦记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是回家,是团圆,是那个不管你走多远,都亮着一盏灯等你回去的地方。这些东西不会过时,过时的只是讲故事的方式。而诺兰,恰好是个最会用新瓶子装老酒的家伙。